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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修復需要遵循的原則
多年來,國家圖書館的古籍修復工作一直貫徹“整舊如舊”修復原則。據相關資料,國家圖書館有關古籍修復工作中貫徹“整舊如舊”原則的文字記載,應該始于20世紀50年代。1950年5月14日,本館召開《趙城金藏》展覽座談會,邀請社會各界知名人士討論有關《趙城金藏》修復事宜。據座談會紀要,本館善本部主任趙萬里先生發言指出:“過去本館裝修的觀點是將每一書完全改為新裝。此辦法始而覺得很好,其后則發現它不對。一本書有它的時代背景,所以自(民國)廿三年后決定不再改裝,以保存原樣,所以裝修一書有時用不上太多材料。館藏《趙城藏》即保持其原來面目。”其中的“保存原樣”、“即保持其原來面目”即是我們現在經常講的“整舊如舊”原則的前身。
1991年開始,國家圖書館開始修復館藏敦煌遺書。在借鑒國外修復敦煌遺書的經驗、充分考慮到本單位技術、財力等綜合因素的基礎上,當時制定了一套修復方案,從四個方面制定了相應的修復原則:
1、在指導思想上,嚴格貫徹“整舊如舊”的原則,盡可能保持遺書原貌。
2、在修復方法上,堅決屏棄傳統的通卷托裱方式。
3、在外觀效果上,要求修復時附加的裱補紙與原卷必須有明顯的區別。
4、在保留處理上,要求修復工作本身是可逆的。
在這四項修復原則的指導下,十幾年來,國家圖書館修復了大量破損的敦煌遺書。這四項修復原則較之“整舊如舊”的修復原則,豐富了許多,有了新的內容。這4項修復原則對敦煌遺書修復工作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同時這些原則也完全適用于所有古籍的修復。但僅就這4點修復原則來說,筆者以為似乎還不夠細化和全面,還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
1 修復階段
從古籍的破損程度來區分,古籍修復工作可分為搶救性修復、保護性修復、預防性修復等三個階段。
1.1 搶救性修復
這是一種在非常緊急狀態下的修復行為,其目的是要馬上阻止文獻破損部位的蔓延或發展。在一般情況下,這主要針對的是嚴重破損的古籍。這部分古籍如果不能馬上進行搶救性修復,破損情況很可能繼續發展,造成古籍局部或全部受到傷害部分的脫落或滅失。其次,應對突發事件對古籍造成的侵害,也是搶救性修復的主要內容。例如每年雨季或采暖季節,總有些圖書館因雨水或暖氣泄露的水將部分館藏浸濕,由于天氣或暖氣的原因,這些書籍如果處理不當,往往會很快生霉。對這樣的必須盡快采取相應措施,脫水除霉,避免損失的擴大。雖然搶救性修復可很快的挽救一大批古籍的使用壽命,但也有一個致命的缺點,就是很難達到對破損的古籍的實施全面拯救,只是借助于在極端緊急狀態下的修復干預,挽救了那些“有藥可救的”古籍。至于在有些古籍上出現的已經不可逆的損傷,如嚴重的紙張霉爛、揉、磨傷害,則只能做一些加固,對已經損失的文獻信息則無力恢復了。
1.2 保護性修復
針對嚴重破損程度以下的古籍,在“整舊如舊”、保持古籍原始面貌的原則下實施修復,延續古籍的使用壽命,這是在古籍修復過程中使用最多的一種修復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所謂的“整舊如舊”,不是企圖恢復古籍沒有損壞以前的原貌,如宋板書在宋代的原貌、元板書在元代的原貌。古籍傳世至今已歷經千年,書籍制作時期的舊貌,現在大多已經改變,看不出原來的面貌,也無從談恢復不恢復了。我們現在能做的,只是盡可能保留古籍在現在、我們未做修復前的面貌。而所謂保持古籍修復前的面貌,就是指在修復工作中我們能做的,只是修復和加固古籍的殘破部分,而不能使古籍其它部分的現有性狀發生任何形態上的改變。
1.3 預防性修復
采取的保護措施是預防性的,這種修復的目的是為了避免對古籍實施較大規模的干預。
對古籍采取的預防性修復,一是在古籍采取拍照、掃描等措施前,先對古籍進行修補和加固,避免在拍照、掃描的過程中,破損加大,或使破損部位脫離原書,產生不必要的殘片。二是對古籍中雖然沒有發生明顯的破損、但已經實際發生的劣化現象的部位先行小范圍的修復,先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危害古籍使用壽命的因素。例如經常在古籍書口部位發生磨損現象,有的地方斷裂,有的地方還沒有完全斷裂,呈斷斷續續的狀態。如果只把斷裂的部位修補起來,完全是可以的。但在書口沒有修復的部分,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內繼續發展,還有斷裂的可能。在這樣的情況下,把折痕處雖然沒有完全斷裂、卻已經有斷裂隱患的部分修復一下,消除斷裂隱患。再有,對于已經出現生霉現象的古籍,被霉菌腐蝕的部分外表看起來紙張還基本完整,但實際上紙張的強度已經很低,要馬上采取措施加固,防止生霉部分出現更大的損失。就些都是預防性修復的重要內容。
修復工作的對象不同,工作重點也不同,強調的修復重點也應不盡相同。在搶救性修復階段,應強調“搶救為主、修飾為輔”;在保護性修復階段,應強調“整舊如舊”,即保護古籍的“真實性”;在預防性修復階段,應注意把握“最少干預”,不要過度修復。當然,這三個階段的工作是不能截然分開,劃分的清清楚楚的。有時在一部古籍的修復過程中,就有可能包含了三個階段的工作。
2 修復原則
經過多年工作實踐,筆者以為古籍的修復原則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2.1 安全性原則
縱觀古籍的修復過程,筆者以為,古籍修復工作應該把“安全性”原則放在第一位。修復過程是一個高度專業性的工作,其目的旨在保存和展示古籍的文獻與歷史價值。因此,在修復過程中,保證古籍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大事。這里包括幾方面的內容:安全的修復工作環境、安全的修復措施、安全的修復材料,以及古籍文獻信息的安全。
2.1.1 修復工作環境的安全性
按照相關規定,修復古籍的工作間安防要求應和善本古籍書庫的安防要求基本相同,即應安裝紅外、微波、煙感等用于防火、防盜的安防設備,保證修復環境的安全。
2.1.2 修復措施的安全性
這是指在修復過程中采用的修復技術或修復方法對古籍來說絕對是安全的。絕對不能使用不當的修復措施。譬如對古籍采取染色、揭薄等技術要求雖很高、但對古籍一點益處都沒有、只有害處的措施,避免修復工作的開始即是文獻遭到二次破壞的開端,而在這種情況下造成的破壞往往是不可逆的。采用這樣的修復措施的出發點雖然是好的,初衷也是要對古籍進行保護,但從其修復結果來看,修復以后古籍的文獻信息有了不可逆的損失,這樣的修復對古籍來說只是在進行保護性破壞。
2.1.3 修復材料的安全性
這是指選用的修復材料對古籍來說應是安全無害的。這主要指選用的修復材料中不應含有對古籍不利或有害的成分。例如不能使用木漿紙作為古籍的修復材料。因為在木漿紙中原料中含有大量的木質素和其他雜質,極易發生劣化現象,從而可能對古籍造成污染,影響古籍的長久保存。再有,在古籍修復過程中不要使用明礬及其它可明顯改變紙張性狀的化學物質,以免對古籍以及環境產生不利的影響。
2.1.4 文獻信息的安全性
在修復過程中,從始至終都要注意保證古籍所承載的各種文獻信息的安全。其中包括:在修復過程中不能改變古籍用紙的長度、寬度、厚度等數值;不能使文字受到損傷和墨跡、顏色洇染等等。
2.2 真實性原則
真實性原則就是保護文獻的真實性,就是切切實實的保護古籍所有原始信息的真實性。這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文獻內容的真實和文獻形態的真實。過去,我們常說的“整舊如舊”的修復原則,其實就是要求保持文獻信息的真實性。但由于業內對“整舊如舊”這個原則的解釋過于概括和寬泛,特別是對于整舊如舊的“舊”字的理解到現在還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整舊如舊原則的實行。在國內同仁修復的古籍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一些裝裱得很好、外觀華麗漂亮,但文獻信息已經“失真”的古籍。因此,筆者以為,有必要對“整舊如舊”原則作進一步的細化和明確。
2.2.1 文獻內容的真實性
文獻內容是文獻的主要信息。古籍的文獻內容是通過文字、圖像表述的,因此,在修復工作中注意保留文字信息的完整,就是在維護文獻內容的真實性。
2.2.1.1 文字、圖像數量的真實
多數古籍的文字、圖像有殘缺的現象。處于破損邊緣處的文字、圖像受到的傷害一般較其他部位的要多。在修復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導致這些受到損傷的文字、圖像部分或整個缺失。保證古籍原有的文字、圖像數量,是古籍修復工作的重點之一。
2.2.1.2 文字、圖像位置的真實
古籍多有殘片,殘片文字、圖像的綴合必須非常慎重。沒有確鑿的證據和十分的把握,古籍的殘片文字、圖像不可隨意綴合。保證殘片上文字、圖像在古籍上的正確位置,也是古籍修復工作的重點之一。
2.2.1.3 文字、圖像形狀的真實
這主要指在修復過程中要注意古籍文字、圖像的真實。注意保持筆畫、圖形的原貌。對于綴合的殘片文字,一定要保證文字、圖像筆畫的位置正確。
2.2.1.4 殘缺部位的真實
文字、圖像缺失的部分,一定要保持原貌。在修復過程中,缺損部位載體的厚度和形狀不應改變。
2.2.2 文獻形態的真實性。
文獻形態的信息,是通過文獻裝幀形式表現出來的。因此在修復過程中,必須忠實的再現古籍的原始文獻形態,不能有一絲一毫的改變。在古籍文獻形態方面在裝幀形式、紙張規格以及紙張特征方面應特別注意。
2.2.2.1 裝幀形式的真實
古籍原始的裝幀形式一定要按照修復前的面貌保留。破損的書皮、護葉盡量修復恢復其使用功能,卷裝古籍在修復時的添加物如包首、拖尾等最好不要和原件粘連一起。
2.2.2.2 紙張規格的真實
修復完以后,古籍用紙的規格不應改變。換一句話說,就是在修復過程中,古籍用紙不能裁,古籍用紙的規格數據不能改變。特別是要盡量保護古籍紙張的厚度不能因修復受到損傷。
2.2.2.3 紙張特征的真實
古籍紙張特征明顯,其中包括紙張原始信息:紙張簾紋、規格等;加工信息:紙張加工情況;還有在書籍制作時留下的特殊信息等等。這些特征對古籍的研究來說,都非常重要,應改完整地保留下來,不應因修復受到損害。
2.3 最少干預原則
最少干預是對古籍歷史信息的最少干預,這是指導古籍具體修復工作的非常重要的原則,即對古籍的修復始終要控制在最小范圍。無論是搶救性修復、保護性修復、還是預防性修復,都應該根據實際需要,把修復的面積控制盡可能小的范圍,添加的修復材料要盡可能的少。比如,在古籍中,經常可以看到一些撕裂比較嚴重書葉,但其紙張還保留著很好的強度,只要用很窄的紙條把撕裂的部分補好,紙張就可以基本恢復原貌了,而盡量不用紙把整張書葉都托裱起來,把書葉沒有破損的地方一起加固,這樣的修復就應是對古籍原始信息的最少干預。
2.3.1 避免過度修復
與最少干預的原則相反的就是過度修復。所謂過度修復,就是在修復過程中,過量使用修復材料,以及采用一些本來并不需要采用的過度修復措施。本來可以通過用窄紙條就可補好的,卻用托裱的方法修復,在古籍上添加了本不需要的材料,即浪費了資源,也干擾了古籍原始文獻信息。因此,在古籍修復工作中應避免過度修復現象的出現,避免因過度的修復而干擾了古籍固有的信息。
如在古籍雖然遭到傷害、但書葉強度尚好的情況下,對書葉整體托裱。或書葉局部破損,卻采取把整張書葉背面都托裱一層紙來加固書葉的做法,就是過度修復的典型。
2.3.2 不要試圖恢復在文獻上已經缺失的文字和圖像
這對保護文獻的“真實性”至關重要。在古書修復中有“劃欄補字”的作法,在字畫修復方面也有“接筆”和“全畫”傳統,將文獻中原來已經缺損的文字圖畫補齊、復原。現在,由于現在的修復人員中很少或幾乎沒有具備較高水平的書法素質的,“劃欄補字”這一方法在古書修復方面已經沒有人使用了。而“全畫”在古書畫作品的修復中還是比較常見的,直到今天還在應用,特別是在一些珍稀文獻的修復中,還在使用。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
2.4 可逆性原則
修復所用材料和技術方法應具有可逆性。
2.4.1 技術措施可逆
修復后的古籍,在必要時可采取措施比較容易地把修復材料從古籍上取下來。這就要求現在的修復不會對古籍原始文獻信息造成任何不可逆轉的變化。將來如果有更好的修復技術出現,可以輕而易舉的清除目前的修復狀態,恢復原狀。換一句話說,就是現在的修復不應對古籍原件造成任何損害,如有必要,隨時可以改用更為先進的技術,以更好地保護這些古籍。
例如:古籍用紙中,有一部分經過浸蠟、涂蠟的處理。由于蠟的作用,這一部分古籍紙張已經發生劣化現象,紙張強度降低。現在,如果采取相應的措施,將蠟從紙張中除去,在技術上不是什么難事,沒有問題。但這樣一來,古籍用紙的歷史信息會不可逆地損失一部分,對這部分紙張的修復處理,還要注意盡量保留紙上的蠟為好。
2.4.2 修復材料可逆
就是使用的修復材料性狀不會發生變化,在采取相應技術措施以后,可以很容易地從古籍上取下來。
2.4.3 慎用新技術、新材料
近幾十年來,市場上經常出現一些新研制的文獻保護技術、機械和材料。例如紙張覆膜加固技術、氣態、液態高分子化合物加固紙張技術等等。但這些技術和紙張加固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多數是用來修復近代圖書的,修復古籍并不適合。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可逆性差,使用起來很容易,但要從文獻上把加固的東西取下可就難了。再有,有的藥物在去除污染物時很有效,但卻容易引起紙張顏料變色,因此,在對古籍中使用非傳統的技術和材料,一定要慎重。
2.5 可識別性原則
在修復之前應該對古籍的原貌進行拍照留檔。修復料必須和古籍原件有所區別,修復的目的并不追求修復風格的統一。
對前代修復人員為古籍修復工作所做的貢獻應該給予尊重,當不同時期的修復材料重疊在一起時,要注意保存各個時代修復的歷史信息。
2.5.1 修復材料應與古籍的顏色協調但應有區別
修復用紙的顏色應盡可能與古籍原件協調并應有一定的色差,使人可準確判斷添加修復材料的位置及面積,盡量保留古籍原有的文獻信息。
2.5.2 前人修復的信息的處理。
前人修復的信息要區別不同情況酌情保留。根據修復材料紙張顏色是否協調、原料結構與古籍是否相同等方面的情況區別處理。
2.5.2.1 對古籍保存不利的要取下
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近代修復過的古籍中,補紙含有對古籍長久保存不利的成分,如木漿、草漿成分,或補紙過厚、過硬,這樣的補紙應取下、替換。
2.5.2.2 有文獻價值的要保留
有些補紙,特別是有字跡的早期補紙,具有相當的歷史文獻價值,這樣的補紙可以從古籍上取下,經過修復后妥善另行保管。也可根據情況原地保留。當然,是否取下補紙的決定權不能僅僅依賴于負責此項工作的個人,而應由有關方面的領導及專家一起決定。
2.6 適宜性原則
2.6.1 修復人員的專業素質適宜
古籍修復人員除需要具有一定水平的專業技術和修復經驗外,還需要有很好的個人修養。綜合起來講,專業技術、文化以及心理等三方面的素質比較優秀的人,才適宜從事古籍修復工作。
2.6.1.1 技術素質
從事古籍修復的人員,對于傳統修復技術及工藝應比較熟悉,并能熟練掌握操作。
2.6.1.2 文化素質
古籍修復工作的性質決定,要求修復人員要有較高的文化素質。古籍是我國存世最早的古代文獻,其文獻價值、資料價值之高,是不言而喻的。要做好古籍的修復工作,修復人員應該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如果修復人員的文化水平很差,在保護文獻的真實性、特別是保護文字的真實性方面就會打上一個很大的折扣。較高的文化水平能夠幫助修復人員認識到自己肩上的責任的重大,加深對修復工作重要意義的理解。
2.6.1.3 心理素質
要做好古籍修復工作,修復人員的加強個人心理素質的修養是十分重要的。遇到破損程度高、破損量大的古籍,需要平心靜氣,坐下來慢慢的修復。在這時候,個人在生活中遇到的煩惱、矛盾,都不能帶到修復工作中去。在古籍修復的整個過程中間,修復人員從始至終都要保持一個良好的心態。
2.6.1.4 團結合作精神
古籍修復工作工序多,操作比較復雜。在工作量較大的時候,往往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完成。因此,團結協作精神對做好修復工作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2.6.2 修復環境適宜
要做好古籍修復工作,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是非常重要的。
2.6.2.1 工作間、設備
每工作崗位使用面積不應小于10m2,工作間最小面積不應小于30m2。室內北向自然光線應充足。工作臺、案的規格最好不要低于90x180cm,室內有給、排水設施及加熱用的電源。
2.6.2.2 溫濕度控制
工作間室內應有通風及空調設施,門窗要有良好的密閉性,室內溫度最好能控制在220C,±20C、相對濕度為55%,±5%的范圍之內。
2.6.3 修復所用材料適宜
最好選擇強度相應、薄厚相仿、柔軟適度的手工紙等作為古籍的修復材料,這對保證古籍修復的質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2.6.4 技術方法適宜
采用的技術方法、措施不得對古籍產生任何副作用或損害。
2.6.4.1 采用適宜的新技術
只有在經過嚴格的科學實驗和經驗證明是有效的,方可使用圖保新技術對古籍用紙進行加固,
2.7 相似性原則
2.7.1 修復材料相似
修復材料使用的紙張要和古籍整體顏色協調、相近,但不要求顏色完全相同。紙張結構和薄厚應和古籍原件的紙張類似。
2.7.2 粘合劑相似
古籍修復工作中使用的粘合劑就是傳統的漿糊。為保證工作質量,可使用小麥粉、最好用小麥淀粉制作漿糊。使用小麥淀粉制作漿糊修復中國傳統古籍,是經過歷史檢驗的,古籍中使用的小麥粉漿糊,已經有了上千年的歷史,長期的修復實踐證明小麥淀粉漿糊是安全可靠的。
2.7.3 修復技法相似
古籍的修復應盡可能和古人修復方法相似。例如:古人制作古籍時可能還沒有創造上墻繃干技術,這一點從古籍的裝幀形式即可清楚的看出來:例如:絕大部分的敦煌卷子打開以后并不是直的。由于書葉寬窄不一,有的卷子甚至呈明顯的弧形。所以我們在修復古籍的時候,也不要在修補好以后將古籍貼在木墻上繃干,這樣既能保留古籍的原始面貌,又能避免出現在繃干時由于修復環境的原因對古籍造成的損傷。
2.8 規范性原則
要保證上述原則能夠實施并指導修復工作,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2.8.1 交接制度
要保證古籍修復工作的順利完成,一定要建立必要的交接制度。這包括兩方面的內容:與庫房的交接和組內交接。與庫房的交接應有比較詳細的交接記錄,記錄應為2份,一份作為善本特藏修復組修復工作記錄。
2.8.2 檔案數據規范
修復檔案的登記要規范登記項目、記錄語言、記錄形式等方面的內容。其中包括:古籍書目著錄數據、外觀描述有關數據、附件情況;破損位置、破損原因、破損程度的有關數據;以及修復要求、修復方案、修復過程等。
2.8.3 保管措施規范
古籍在修復過程中的保管工作非常重要。不僅不能丟失,也不能出現錯亂,否則就要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待修古籍必須放進專用保險柜保存,且保險柜應與工作間隔離。
2.8.4 技術與質量驗收規范
按照由文化部頒布施行的《古籍修復技術規范與質量標準》執行。
3 結語
修復古籍的目的是為了延長古籍的使用和保存壽命,以便更好地研究和利用。修復為長期保存創造了條件,也為研究、使用古籍奠定了基礎。為保證古籍的正常流通和使用,必須加強古籍修復工作。古籍修復的情況比較復雜,必須針對古籍不同的破損狀況區別對待,在修復過程中若能堅持貫徹上述原則,對做好今后的古籍的修復工作肯定大有益處。